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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2-06-27    作者: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点击:

为规范和加强对中央、省委巡视和校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进一步深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日前,河南工程学院纪委出台了《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暂行办法》。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五条,从日常监督的协调组织、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成果运用、监督工作职责等六个主要方面,对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相关工作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由学校纪委综合室统一协调,其他各室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重点围绕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履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件处理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对承担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的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日常监督,同时注重发现并纠正整改过程中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

办法规定,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坚持常态化监督与集中专项监督相结合,贯通纪委专责监督与党委全面监督,统筹党内自我监督与党外民主监督,灵活采取会议监督、审阅监督、报告监督、信访监督、检查监督、评估监督、联动监督、专项监督、执纪监督等九大监督方式进行。

办法强调,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校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结合巡视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绩效考核等次。学校纪委将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集中整改阶段进度迟缓、长期整改阶段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约谈函询,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对整改评估中发现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同时,为进一步压实学校纪委各职能处室工作责任,办法还要求建立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台账、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台账等,实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定期通报制度,对发现问题挂账督办、销号清零,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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