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公室作为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接受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负责处理巡视工作的日常事务。
1、承担与巡察相关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2、按照学校巡察工作计划要求,拟定巡察工作方案,提出每轮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及巡察工作人员组成的建议意见。
3、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巡察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和部署,并及时报告相关重要工作情况。
4、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负责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期间的工作协调、沟通、服务等。
5、对上级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督办。
7、办理省委巡察指导处、校党委和校巡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