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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河工院党发〔2020〕34号文关于印发《中共河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河工院党办〔2020〕8号文关于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要求,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一、督查内容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学习研讨学校有关会议精神文件等情况,重点检查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重视程度及工作态度、工作的针对性及工作实效。

二、督查形式

第一阶段,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表见附件),并将自查表纸质版(手写、盖章)报送至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综合楼1112房间)。

第二阶段,党委主体责任办将会同党办、组织部、纪委,根据各基层党组织自查情况,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查。督查将采取查看资料、座谈、谈话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此次督查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思想认识,认真梳理工作,为今后更好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河南工程学院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自检表

                                                       党委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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